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(通用版)》
  • 2023-02-10 15:36 邢东奇高考志愿工作室

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(通用版)》(以下 简称《指引》)是对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(试行)》和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+1+2式)》的整合和修订。

1.适用范围。《指引》是高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学生 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指导意见 “3+1+2”模式是指:“3”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所 有学生必考;“1”为首选科目,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、历史科目中选择1“2”为再选科目,考生可在化学、生物、政治、地理等科目中选择2科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按选考 物理、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,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 愿进行投档录取。

2.指引结构。《指引》以本科专业类为单位设定科目范围一和科目范围二。科目范围一包括物理、历史两科,高校可提1科或不提;科目范围二包括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4科,高校最多提2科或不提。在科目范围内,口表示某专业类可提该科目要求,■表示某专业类必须提该科目要求。

3.设置科目要求。高校各专业要从科目范围一、二内,根据实际选择1科、2科、3科或不提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 考该科目;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,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者3科。未提出科目要求的,考生可根据生源省份高考综 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。

示例:

哲学类的哲学专业:

高校科目范围一选择“历史”,科目范围二选择“政治”,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“历史”和“政治”2科;

高校科目范围一选择“历史”,科目范围二未提要求,考生选考科目中有“历史”即可。

高校科目范围一未提要求,科目范围二选择“政治”,考生选考科目中有“政治”即可;

高校科目范围一未提要求,科目范围二选择“政治”“地理”2科,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“政治”“地理”2科;

高校科目范围一未提要求,科目范围二也未提要求,考生根 据本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。

4.同一专业类的内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可以相同,也可不同。如哲学类下,某高校哲学专业提“历史”“政治”2科要求,逻辑学专业可提“物理”要求。2021年后新增列入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的专业,其科目要求参照所属专业类的科目范围及要求。部分专业按试验班或专业类招生的,其选考科目要求应与该试验班或专业类包含的专业要求一致。同一高校的同一专业(类)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应当保持一致。

5.若高校部分特色专业确有特殊选拔要求、需突破《指引》范围的,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、学校党委(常委)会审议后,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,并按程序报审。

6.《指引》的科目要求适用于普通本科专业,职业教育本科专 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另行制定。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《指引》制定所属高校高职(专科)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指引。 

 

高校按专业从科目范围一、二中提出选考科目要求,□表示某专业类可提该科目要求,■表示某专业类必须提该 科目要求。若高校对某专业类所列科目均未选择,表示该专业对所列科目无选考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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