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

        按照《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要求,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实行“3+1+2”模式。其中,“3”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;“1”为首选科目,考生须在物理、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;“2”为再选科目,考生可在化学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。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、爱好及特长,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,自主确定选考科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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